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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2022-05-12
居家托育服務品質堪慮 有照管不動!無照無法管!記者會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與立法委員莊競程、吳玉琴國會辦公室今(12號)日於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記者會。103年12月1日起政府實施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制度,正式將居家托育人員納入管理,全國具領登記證之居家托育服務人員為26,272人,共計收托約4萬5千名兒童,成為許多雙薪父母的重要支持,但在全國兒童安全日(5/15)的前夕,卻驚傳「台中保母上廁所2歲女童勾到背包帶窒息 送醫插管」,「台中1歲男童疑遭保母虐凌下體挫傷、龜頭發炎!」,「1歲10月大男嬰疑受虐 母親po文擔心孩子失明」,出席記者會的個案家長說明,孩子交託保母後驗血發現安眠藥中毒之情形,引發家長恐慌!
經本會統計發現保母托育爭議,訴諸媒體之相關案件5年內發生105起,對照社會及家庭署所公告之裁罰案件8年僅45件簡直不成比例;另分析近年托育司法判決發現,77%為居家托育案件,佔整體相關案件之大宗,過失案件佔69%,故意案件為25.2%,然依「靠北保母」的推估,平台歷年接獲家長之通報案件,約每10個保母中就有6.5個無照,爭議案件層出不窮,運用各種行銷手段混淆家長視聽,對照社家署所提供110年無照保母之裁罰量為64人,罰鍰6千元且在限期改善期間仍可持續收托幼兒,完全不痛不癢,靖娟基金會與委員提出沉痛呼籲,應立即修法以公權力排除無照保母之宣傳與收托,針對疑似不當對待幼兒之保母,應訂定明確的調查、蒐證、認定流程,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無照保母,依兒少權法第90條進行裁處,罰6千-3萬元並限期改善,但這不痛不癢的罰鍰與政府軟弱的調查力道,讓無照保母寧願無照也不願被納管,網路上琳瑯滿目的托育招募資訊,陪玩姐姐、專業保母等訊息混淆家長視聽,而政府有在管嗎?8年來僅公告裁罰2件!靠北保母版主依其收案情形推估,無照保母的量約為證照保母的1.8倍,投訴案件亦以無照保母居多,讓兒童暴露在高度的風險中。
本次記者會現身說法的個案表示,今年4月間因工作需求北上,在網路上找到J姓保母協助托育,實地勘查與保母洽談後認為保母托育經驗豐富,手邊也還有2個固定托育的幼兒,因此就放心地將9個月大的寶寶交託,原定托育時間本到下午6點但由於工作提早結束,個案提早接寶寶,但孩子明顯異常全身癱軟,叫都叫不醒,ㄧ直晃來晃去,想醒醒不來的樣子,眼睛微微睜開後又癱軟過去!媽媽感覺不對勁趕快帶孩子去急診深怕是因為碰撞導致,但經醫生判定沒有相關外傷,驗血後竟發現有安眠藥反應!讓家長非常崩潰!事情發生歷經1個月家長始終掛心,保母手邊還有兩個孩子,向社會局反映只得到還在調查階段,已針對無照托育事實開罰6千元,未依流程通知其他收托家長,讓保母持續收托,若餵食或誤食藥物是事實,這些孩子須持續待在危險的托育環境中。
同為照顧幼兒之托育人員,若於托嬰中心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違反兒少權法81條第一項(犯罪或具49條之情事者),機構應即停止其職務,並得予以調職、資遣、令其退休或終止勞動契約;相較無照保母之限期改善明顯缺乏對於孩童權益之保障。
奶爸立委莊競程表示,過去5年,光是媒體曝光的案例就超過百件,網路社團上的黑數更是難以統計。每一個案例不僅是一個孩子的創傷,也是父母心中永遠的痛。從數字上來看,有照保母人數逐年上升,主管機關必須加強管理機制,特別是通報、查處的流程,必須更加迅速透明。另一方面,對無照保母的裁處,目前似乎有過低的情形,莊競程表示會研議儘速提出修法,讓孩子能夠平安,讓家長能夠心安。
立委吳玉琴表示,提供居家托育的保母,因為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較為輕微,導致相關虐兒或不當對待的情事一再發生。而且,有相關照顧爭議(不到兒虐的情形),也沒辦法透過地方政府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來進行協調。我相信大部分保母一定都盡心盡力在幫忙照顧小朋友。但對於惡質保母(不分有照、無照),國家一定要拿出積極管理的態度,來保護幼小的孩童。我和莊委員會一起來推動兒少權法和居家托育人員管理辦法的修正,針對無照保母的宣傳應訂定禁制條款,並加重無照保母的裁罰,立即停止托育行為。
臺灣兒科醫學會彭純芝秘書長表示,苯重氮基鹽是一種鎮定安眠的藥物,為治療兒童癲癇的常用藥物,對健康寶寶而言,當然不應任意用藥而陷於副作用的風險中。而且若沒有醫師專業的監測下使用,也會有藥物過量的傷害。要如何觀察到孩子被餵食安眠藥物呢?服用此藥物會讓孩子異常安靜、嗜睡、反應遲鈍、食慾不佳,家長可以作為判斷的依據。若使用的藥物過量,會抑制呼吸,嚴重者仍有導致心肺衰竭而有生命危險。此外,也有孩子可能會對此藥物產生過敏反應,出現皮膚疹的相關症狀。建議家長們注意到這些狀況時,應立即帶孩子送醫檢查。
《無照保母,政府沒轍輕輕放下》
無照保母,依兒少權法第90條進行裁處,罰6千-3萬元並限期改善,但這不痛不癢的罰鍰與政府軟弱的調查力道,讓無照保母寧願無照也不願被納管,網路上琳瑯滿目的托育招募資訊,陪玩姐姐、專業保母等訊息混淆家長視聽,而政府有在管嗎?8年來僅公告裁罰2件!靠北保母版主依其收案情形推估,無照保母的量約為證照保母的1.8倍,投訴案件亦以無照保母居多,讓兒童暴露在高度的風險中。本次記者會現身說法的個案表示,今年4月間因工作需求北上,在網路上找到J姓保母協助托育,實地勘查與保母洽談後認為保母托育經驗豐富,手邊也還有2個固定托育的幼兒,因此就放心地將9個月大的寶寶交託,原定托育時間本到下午6點但由於工作提早結束,個案提早接寶寶,但孩子明顯異常全身癱軟,叫都叫不醒,ㄧ直晃來晃去,想醒醒不來的樣子,眼睛微微睜開後又癱軟過去!媽媽感覺不對勁趕快帶孩子去急診深怕是因為碰撞導致,但經醫生判定沒有相關外傷,驗血後竟發現有安眠藥反應!讓家長非常崩潰!事情發生歷經1個月家長始終掛心,保母手邊還有兩個孩子,向社會局反映只得到還在調查階段,已針對無照托育事實開罰6千元,未依流程通知其他收托家長,讓保母持續收托,若餵食或誤食藥物是事實,這些孩子須持續待在危險的托育環境中。
同為照顧幼兒之托育人員,若於托嬰中心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違反兒少權法81條第一項(犯罪或具49條之情事者),機構應即停止其職務,並得予以調職、資遣、令其退休或終止勞動契約;相較無照保母之限期改善明顯缺乏對於孩童權益之保障。
《調查混亂,錯失蒐證機會》
依據兒少權法第49條,任何人不得對兒少身心虐待,保母竟有餵食幼兒安眠藥之虞應立即通報113展開相關調查與蒐證,但個案因驗出安眠藥成分醫院立即通報113,現場社工與警察進行了解後即無後續消息。本會蒐整托育與教育關於不當對待之相關法令,發現居家托育服務並無訂定相關處理流程與認定機制,使家長往往面臨相關的托育爭議時求助無門,掌管托育的科室只處理保母是否違法的部分,疑似對孩子不當對待事宜完全無行政程序可循,家長往往只能訴訟,根據靖娟分析105-111年四月底托育相關司法判決分析,居家托育案件佔77%為托嬰中心(23%)的3.3倍,35.3%涉及故意之不當對待事件,故意事件中,起因多為幼兒哭鬧不停,加上保母勞累,因而情緒失控,多以毆打或拋摔幼兒的方式施加不當對待,亦或是出於管教,分寸與情緒拿捏不當而導致之案件,這些傷害情形尚有受傷事實得以蒐證,試問政府疑似餵食或誤食安眠藥之狀況家長又如何自保與蒐證? 針對較為常見的案件起因,統計類型如下,10.6%的案件為嗆奶,且嗆奶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涉及讓幼兒趴睡;16.8%的案件涉及讓幼兒獨處,獨處事件多為保母本身忙於從事其他家務,或為了送自家孩子上學,而獨留幼兒一人在家無人看顧;10.6%涉及幼兒跌落;2.6%的案件涉及超托。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表示:「居家托育端靠家長的信任與政府的把關,事故與傷害事件頻傳,政府持續視而不見令人無法理解,應從修法與制度面檢討否則誰能安心上班! 」奶爸立委莊競程表示,過去5年,光是媒體曝光的案例就超過百件,網路社團上的黑數更是難以統計。每一個案例不僅是一個孩子的創傷,也是父母心中永遠的痛。從數字上來看,有照保母人數逐年上升,主管機關必須加強管理機制,特別是通報、查處的流程,必須更加迅速透明。另一方面,對無照保母的裁處,目前似乎有過低的情形,莊競程表示會研議儘速提出修法,讓孩子能夠平安,讓家長能夠心安。
立委吳玉琴表示,提供居家托育的保母,因為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較為輕微,導致相關虐兒或不當對待的情事一再發生。而且,有相關照顧爭議(不到兒虐的情形),也沒辦法透過地方政府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來進行協調。我相信大部分保母一定都盡心盡力在幫忙照顧小朋友。但對於惡質保母(不分有照、無照),國家一定要拿出積極管理的態度,來保護幼小的孩童。我和莊委員會一起來推動兒少權法和居家托育人員管理辦法的修正,針對無照保母的宣傳應訂定禁制條款,並加重無照保母的裁罰,立即停止托育行為。
臺灣兒科醫學會彭純芝秘書長表示,苯重氮基鹽是一種鎮定安眠的藥物,為治療兒童癲癇的常用藥物,對健康寶寶而言,當然不應任意用藥而陷於副作用的風險中。而且若沒有醫師專業的監測下使用,也會有藥物過量的傷害。要如何觀察到孩子被餵食安眠藥物呢?服用此藥物會讓孩子異常安靜、嗜睡、反應遲鈍、食慾不佳,家長可以作為判斷的依據。若使用的藥物過量,會抑制呼吸,嚴重者仍有導致心肺衰竭而有生命危險。此外,也有孩子可能會對此藥物產生過敏反應,出現皮膚疹的相關症狀。建議家長們注意到這些狀況時,應立即帶孩子送醫檢查。
保障孩子生命,提出安全三呼籲
1、健全法令與認定標準:衛福部即刻修法(兒權法、居家托育人員管理辦法),針對無照保母之宣傳訂定禁制條款,加重無照之裁罰並立即停止其托育行為,並針對托育人員於服務歷程中,明定其不可為之的違法類型、態樣,讓現場人員得以依循。
2、公開通報數據與裁罰紀錄:衛福部須明確公開所掌握之家內、家外不當對待通報數據。
3、訂定居家托育疑似不當對待查調流程與裁罰基準:比照教育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草案 」明定通報時間、調查流程、組成認定委員會及建立人才庫。
2、公開通報數據與裁罰紀錄:衛福部須明確公開所掌握之家內、家外不當對待通報數據。
3、訂定居家托育疑似不當對待查調流程與裁罰基準:比照教育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草案 」明定通報時間、調查流程、組成認定委員會及建立人才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