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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2020-06-03
電動自行車死傷飆升2.69倍!青少年事故佔大宗! 電動自行車推動修法記者會
據立法院法制局5月研究指出,目前國內至少有40萬輛電動自行車,近年死傷新聞頻傳;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資料整合與分析平台(下稱道安平台)統計顯示,108年就發生3,095起電動自行車事故,造成2,679人死傷;其中有420位為15-17歲的青少年,佔所有年齡層之大宗。
據道安平台近5年的數據顯示,15-17歲青少年騎乘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從104年189件156人死傷,升至108年493件420人死傷,死傷人數飆升2.69倍!靖娟基金會亦於今年4至5月期間進行「2020年兒童電動(輔助)自行車使用狀況調查」(下稱使用調查),以國小學生家長、國高中生為對象進行問卷調查,回收3,464份。有25.7%的國中生表示自行騎過電動(輔助)自行車,其中有11.2%騎過電動(輔助)自行車時發生過交通事故。據教育部108年全台學生人數進行推估,估計曾騎過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國中生人數超過15萬人!且調查指出,有9成(90.1%)家長與國中生認為電動(輔助)自行車應規定最低法定年齡,國中生更表示「希望政府可以限制騎電動車的年齡」,認為「如果國小四五六年級就騎的話,有可能會有危險」。
使用調查結果也顯示,79.1%國小家長及55.3%高中生認為電動(輔助)自行車應掛牌,81.5%的國小家長與62%的高中生認為應投保強制險,認同者在比例上皆超過五成,顯示出在掛牌及強制險的規定上,有一致共識認為應進行規範,更有國小家長表示:「強力認為電動自行車應掛牌且投保,免牌照稅」。靖娟基金會林月琴執行長表示:「電動自行車作為新興的交通工具,有著類機車的屬性,但不需考照也無駕駛年齡限制,造成事故頻傳,顯示出法規跟不上社會趨勢,政府應對此制定更嚴謹的法規並加強管理!靖娟調查還發現有5成的國小家長與國中生將電動機車誤認為電動自行車,顯示政府對於電動自行車的教育宣導需跟上科技的腳步,更應向大眾宣導此項交通運具的使用規則與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現行歐盟、美國、日本有關電動自行車之騎乘規範,多有限制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年齡(滿14至16歲);其中日本電動自行車更規定駕駛人要有駕照才能上路,滿16歲才能考照,比照50c.c機車駕照管理。且國外針對汽、機車駕駛考照過程,設計有兩至三階段的學習駕照、中級駕照等過程,期間未違反相關規定且累積一定的道路駕駛或騎乘的經驗之後,才能取得正式駕照。這段學習駕照期間短則六個月,長則可能達到一年的時間,主要的目的就在於讓新手駕駛可以累積足夠的實戰經驗。對比我國,現行法規不但無限制駕駛電動(輔助)自行車之年齡,更無駕照規定,也沒有加保強制險,騎士一旦上路,恐無法具備道路風險感知、防禦性駕駛及路權等交通安全觀念,但凡發生事故,事故傷害的龐大醫藥費也恐致使家庭無法負擔。
綜觀以上數據,蔣萬安國會辦公室與靖娟基金會以守護孩子的安全為目的,希望政府重視兒少行車安全之權利,儘速推動修法:
綜觀以上數據,蔣萬安國會辦公室與靖娟基金會以守護孩子的安全為目的,希望政府重視兒少行車安全之權利,儘速推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