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令或政策修訂倡議
(1)推動修法
- 2019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電動自行車駕駛與乘客應戴安全帽
- 2020 修正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幼童後向式座椅
- 2020 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6款,幼童專用車適用年齡為2歲以上未滿7歲
- 2020 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汰換及新購幼童專用車要點
- 2021 修正兒童遊戲場管理規範部分條文
- 2022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強制險,14歲以上才可騎乘
(2)參與修法
- 2019 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包括第13條6歲以下死因回溯
- 2022 修正幼童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及相關子法
2、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
參與首次與第二次國際審查NGO平行報告的撰寫與編輯工作,參與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編寫平行報告內容,主責「生存與發展」及「教育文化休閒」組別的編輯工作,並實際撰寫包含「事故傷害數據資料庫」、「兒童遊戲安全」、「兒少事故傷害防制」、與「家外不當對待」等議題的點次內容。此外,也針對基金會本身關注議題,以附件形式,進一步就「交通事故傷害」、「溺水事故傷害」及「跌墜事故傷害」撰寫補充回應